【案例四】
背景:
大學城工程,包括結構形式與建設規模一致的四棟單體建筑。每棟建筑面積為21000m2,地下2層,地上四層,層高4.2m,鋼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墻結構。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簽訂了監理合同,并與A施工單位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合同約定,除主體結構外的其他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自行依法分包,建設單位負責供應油漆等部分材料。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單位向監理單位報送的該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包括了:(1)工程施工場地狀況;(2)擬建建(構)筑物的位置、輪廓尺寸、層數等;(3)工程施工現場的加工設施、存貯設施、辦公和生活用房等的位置和面積等內容。監理單位認為內容不全。
事件二:A施工單位擬對四棟單體建筑的某分項工程組織流水施工,其流水施工參數如表1-1:
其中:施工順序Ⅰ→Ⅱ→Ⅲ;施工過程Ⅱ與施工過程Ⅲ之間存在工藝間隔時間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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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三:由于工期較緊,A施工單位將其中兩棟單體建筑的室內精裝修和幕墻工程分包給具備相應資質的B施工單位。B施工單位經A施工單位同意后,將其承包范圍內的幕墻工程分包給其具備相應資質的C施工單位組織施工,油漆勞務作業分包給其具備資質的D施工單位組織施工。
事件四:油漆作業完成后,發現油漆成膜存在質量問題,經鑒定,原因是油漆材質不合格。B施工單位就由此造成的返工損失向A施工單位提出索賠,A施工單位以油漆屬建設單位供應為由,認為B施工單位應直接向建設單位提出索賠。B施工單位直接向建設單位提出索賠,建設單位認為油漆在進場時已由A施工單位進行了質量驗證并辦理接收手續,其對油漆材料的質量責任已經完成,因油漆不合格而返工的損失應由A施工單位承擔,建設單位拒絕受理該索賠。
問題:
1.事件一中,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應補充哪些內容?
2.事件二中,最適宜采用何種流水施工組織形式?除此之外,流水施工通常還有哪些基本組織形式?繪制事件二中流水施工進度計劃橫道圖,并計算其流水施工工期。
3.分別判斷事件三中A施工單位,B施工單位,C施工單位之間的分包行為是否合法?并逐一說明理由。
4.分別指出事件四中的錯誤之處,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