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二級建造師證書注冊要提交哪些材料
二建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那么國家二級建造師證書注冊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一起來了解了解吧!
申請初始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
(二)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逾期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注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和審批。對批準注冊的,核發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以北京為例:
1、《北京市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
2、《企業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匯總表》;
3、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4、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或申請人所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
5、逾期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證明材料復印件;
6、同時申請多專業注冊的,還應當提交注冊建造師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書復印件。
申請材料要求:
聘用企業將審核后的匯總表和申請人的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報區、縣建委。申請公路、水利水電專業注冊的,應當提交申請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請公路、水利水電專業增項注冊的,每增加一個專業應當增加申請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提交復印件的,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現聘用企業公章,并同時提交原件,原件核驗后退回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