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考前核心知識點:施工安全事故的等級劃分
一、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劃分標準
1.特別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的直接經濟損失;
2.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3.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1000萬元以上5000萬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4.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1000萬以下直接經濟損失。